不詳
立契人: ,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不詳
長:27 x 寬:19 (cm)
切結書
一、查窃民參加 農地重劃區,其重劃農水路工程費用業經政府決算完竣窃民應負擔是項工程費之五成計新台幣 仟 佰 拾 元正並蒙通知限期辦理貸欵或以一次繳納現欵在案。
二、前項應負担工程費本人願意以現欵繳納,惟值茲青黃不接之際手頭拮据一時無法籌繳,懇請体恤農艱,准予展延至本期稻谷收獲後(即五十 年 月底以前)全部繳清 屆時如仍拖延願意接受政府處罰或移送法院執行,絕無異議,特邀同保證人二人負責連帶保證之責,合具切結如上。
謹 呈
雲林縣政府
戶號
購置
登錄號:19990010490
本物件為切結書空白單,共1張。內容記載:致雲林縣政府,切結事由第一款為竊民因參加農地重劃區,重劃農水路工程費用應負擔是項工程費之5成;第二款為請准予展延繳納期限,如仍拖延願接受政府處罰或移送法院執行,特邀同保證人2人負連帶保證之責,合具切結如上。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